各学习中心、函授站:
根据《我校校外学习中心管理办法》及《我校学历继续教育2023年度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(试行)》规定,我院2023年度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站点考核评估工作即日起开始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考核对象
我校网络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和成人教育校外函授站。
二、考核内容
(一)办学定位是否正确,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是否落实到位;
(二)办学条件是否符合要求,基础设施、人员配备是否与办学规模相匹配;
(三)招生工作是否规范,有无虚假宣传,是否按照我校规定执行相关收费标准;
(四)教学管理是否到位,教学计划执行情况,实践教学各环节是否落实,组织学生参加统考工作情况及考务管理是否规范;
(五)学籍管理情况,学籍注册、学籍异动和毕业管理等各个环节的管理是否规范;
(六)办学效果,教学点在学历继续教育各环节为学生提供的支持服务是否到位,学生的毕业率和满意度情况。
三、工作要求
1.2023年9月22日至10月8日,各教学站点对照《我校学历继续教育2023年度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(试行))》(附件1),对2022年秋季学期至2023年春季学期的工作情况进行自评,撰写《自评报告》(见附件2)。
《自评报告》须教学点负责人签字、加盖教学点印章,扫描版上传至买球的app排行榜前十名推荐学生管理平台(http://xidian.wl.chaoxing.com/login)的“中心质量管理”,相关证明材料可以附件形式报送。
2.2023年10月9日至13日,学院各业务科室对教学点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估。
3.考核评估结果作为经费分配的依据。
4.对逾期报送或未报送的校外教学点,学院将进行批评和处罚。
5.附件请登录学生管理平台下载。
联 系 人:张平平
电 话:029-8820237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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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9月22日